关于举办第17届“晓露杯”校园歌手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学生会文艺部已举办了16届“晓露杯”卡拉OK大赛,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它提高了同学们对文艺的兴趣,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继续将活动的意义与影响扩大,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会文艺部将举办第17届“晓露杯”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唱校园歌曲
各班在本学期内利用音乐课、天天唱时间学唱校园歌曲,每班学生至少应学会20首必唱校园歌曲。(相关的曲目另附后,划线为必唱曲目。)
学唱要求:
1、从4月10日起劳动班学生将检查各班学唱校园歌曲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创和谐班集体总分中。
2、学生会文艺部将安排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评比。
二、校园歌手个人比赛
1、比赛要求及内容
a、各班参赛人数为1-2人。
b、选手将分组进行比赛,参赛曲目必须为规定曲目,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扣除相应分数。
c、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比赛场数视人数而定、比赛时间、场地等具体内容学生会文艺部将另行通知。
d、参赛选手应自备光盘。(并附选手参赛序号及曲目序号说明)
2、比赛奖项设置:
比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校园歌手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按获奖等级为班级加分。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三、其它事项
1、各班文艺委员必须在3月24日前将报名表交至学生会文艺部。
2、若有弃权者,将在创和谐班级总分表中扣除40分。
3、比赛结果将即时在广播中通报,并形成书面通知告示全校师生。
4、具体事宜文艺部将另行通知。
希望各年级各班接到通知后,积极准备,认真筹划。
团 委 会
学生会文艺部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