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学校服管理条例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都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统一着装能让学生具有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高安中学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15年3月起,要求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周一至周五)必须穿着校服,无论室内室外。原则上要求成套着装,胸卡需正确佩戴在校服左胸位置。
2、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春秋装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夏季校服从第二个纽扣开始扣起。
4、学生将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里一律视为未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转报学工处及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建议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本班学生正确穿着校服。年级管委会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2、全体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未着装校服的同学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以期形成良好的氛围。
3、学工处对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督促。
四、违纪处理
1、学工处、团委组织学生会纪检部将校服检查纳入常规检查范畴,检查结果按规定纳入班级和谐分考评,并将和即将启动的“最美班级”“最美年级”评比活动挂钩。
2、保卫科负责学生进出门管理,禁止未正确穿着校服的学生入校;校卫队负责巡视校园,对在校内未穿校服和未正确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行登记,检查结果按规定纳入班级和谐分考评,并将和即将启动的“最美班级”“最美年级”评比活动挂钩。。
3、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年级管委会分管组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学工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五、时间安排
1、3月16——3月22号为宣传、推动周,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年级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等对统一穿着校服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学生正确着装的意识,全校师生统一认识,营造全员统一着装的氛围。
2、3月23号——4月5号为强力执行周,学校将组织多部门联合对统一着装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力促学生形成在校即穿校服的习惯。
3、4月6号以后为强化巩固周,学工处、团委、学生会将坚持检查,力求使统一穿着校服成为高安中学的传统,形成良好的校风。
六、未穿校服扣分标准
未穿校服人数 |
扣分标准 |
5人以下 |
不扣分 |
5-10 |
扣5分 |
11-15 |
扣10分 |
16-20 |
扣15分 |
20人以上 |
扣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