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重点整治项目与处理
序号 |
项目 |
行为规范与要求 |
违纪处理 |
1 |
仪容 仪表 |
不穿奇装异服,不披衣敞怀,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烫发,不穿拖鞋。 女生不穿单薄衬衣、无袖外衣及超短裙,不披头散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
违者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等。 |
2 |
语言 文明 |
谈吐文雅,态度真诚;不挖苦、不顶撞,不说粗话脏话,不给师生取绰号,不恶语谩骂伤害他人。 |
违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等; |
3 |
卫生 习惯 |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饭菜,不在墙壁、布告栏或公共场所乱写乱涂乱画。 |
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处以卫生清理费20—50元; |
4 |
行 为 习 惯 |
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 |
违者,视情节轻松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处分。 |
5 |
学生不得带手机、MP4、MP5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手机、MP4、MP5等。 |
第一次违犯,给予留校察看半年处分,回家反省5天;第二次查处,给予劝退处分,载入学校档案。不得享受各种形式的扶助,已享受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凡收缴的手机将由学校代管,学生高考毕业后由家长领回。 | |
6 |
男女交往,提倡集体交往,反对个人交往;提倡理性交往,反对过密交往。 凡下述情况视为交往不当:男女同学以兄妹、姐弟相称,男女同学出现在校园阴暗、僻静的地方,男女同学有互传暧昧纸条、互发暧昧短信等行为,男女有牵手、拥抱等亲昵的肢体接触行为,男女在餐厅等做出相互喂饭等过分亲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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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违犯,给予记过处分,回家反省一周;
第二次违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反省一周后返校签协议;
第三次违犯,给予劝退处分。 | |
7 |
不打架 不斗殴 |
因偶然冲突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 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 持械打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劝退处分; 蓄谋策划打架,叫校外人员、社会青年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退处分; 情节恶劣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除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和损失费外,给予劝退处分; | |
8 |
不翻爬围墙 不通宵上网 不夜不归寝 |
越墙出校者,发现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劝退处分; 不履行正当手续,夜不归宿者,发现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劝退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