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我校成为首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9月25日,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朱虹副省长为我校章乘铭书记颁发了“江西省示范普通高中”荣誉牌匾。
我校获得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这标志着我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校办学跨上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政府、社会和家长各个方面对高安中学办学的认可。
据了解,江西省示范普通高中评选是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层层推荐审核,最终由江西省教育厅评定,我校被批准成为首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据悉,全省一共有12所高中达到了江西省示范普通高中的标准,成为江西首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