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3月2日,总务处水电工作人员对用电安全,特别是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进行了专项自查行动。对于重点区域和要害部位,特别是用电设施等进行了逐个仔细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防患于未然,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中针对个别师生员工电动车用电、停放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重点强调了关于电动车停放、使用的相关纪律要求,广大师生员工应自觉到校园内集中充电区域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飞线楼下充电,不得将电动车或电动车蓄电池带入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充电。
检查中针对个别师生员工电动车用电、停放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重点强调了关于电动车停放、使用的相关纪律要求,广大师生员工应自觉到校园内集中充电区域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飞线楼下充电,不得将电动车或电动车蓄电池带入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充电。
通过本次检查,普及了电动车充电的相关知识,保障了电动车充电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总务处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为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温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