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学行政听课管理条例》出台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一线教学动态,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教研处新出台了《高安中学行政听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
1. 听课人员为全体行政干部(分文、理学科两个大组)、本学科教研组长及本备课组长、被听课教师师傅。
2.除国家规定的放假或大型考试外,每月第三周星期四下午第二、三节课。第二节听课,第三节评课。
3.对高校毕业及进入高安中学未教完一轮的青年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教研处提前安排,短信通知,并将安排张贴于教学楼三楼。
4.听课要求
(1)认真听课。听课者应有详细听课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教学过程记录、个人随感建议等。
(2)及时评课。评课活动要有评课记录。听课者应本着“传、帮、带”及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原则,及时与授课者交流反馈,并将反馈意见交教研处。
(3)各组由牵头人结合本组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对课堂教学中的主要优点和不足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提炼经验成果和提出改进建议,填写好上交教研处,教研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教学督导》。
我们相信,这一管理条例的出台,必将使本校的行政听课活动常规化、制度化,并促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快速成才。
1. 听课人员为全体行政干部(分文、理学科两个大组)、本学科教研组长及本备课组长、被听课教师师傅。
2.除国家规定的放假或大型考试外,每月第三周星期四下午第二、三节课。第二节听课,第三节评课。
3.对高校毕业及进入高安中学未教完一轮的青年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教研处提前安排,短信通知,并将安排张贴于教学楼三楼。
4.听课要求
(1)认真听课。听课者应有详细听课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教学过程记录、个人随感建议等。
(2)及时评课。评课活动要有评课记录。听课者应本着“传、帮、带”及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原则,及时与授课者交流反馈,并将反馈意见交教研处。
(3)各组由牵头人结合本组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对课堂教学中的主要优点和不足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提炼经验成果和提出改进建议,填写好上交教研处,教研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教学督导》。
我们相信,这一管理条例的出台,必将使本校的行政听课活动常规化、制度化,并促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快速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