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维修须知
学生公寓设施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学校将寝室内设施价格及维修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维修程序:
①设施一旦损坏,寝室长及时于管理员处填写维修申请表并签字;
②公寓管理员确定签字后交公寓干事;
③公寓干事凭维修申请表到总务部门领取配件并签字;
④公寓干事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并及时反馈情况(维修人员签字);
⑤寝室长验收。
二、维修费用:
学校将在学生所在班级代收费结余款中扣除(混合寝室则按人数比例分摊)。
管理员每天认真检查寝室设施,对未及时报修而造成水电浪费的寝室,按2倍价格扣除费用并每天扣5分,对设施损坏而又拒绝申报签字的,学校强制维修,并按恶意损坏公共财物论处,除给予通报批评每天扣10分外,还将按该设施2倍价格扣除费用。
因管理人员检查遗漏造成设施未及时维修的,由管理人员承担相应损失。
附:学生公寓部分配件维修价目表:
1、窗扇玻璃50元/块、塑钢架:75元,共125元
2、快开龙头6元/只
3、冲澡龙头17元/只
4、冲便龙头30元/只
5、伸缩管2元/根
6、疏通下水道10元/次(如严重堵塞需请专业队伍疏通,按市场价格定。)
7、日光灯管6元/根、灯泡2元/只、
8、电灯开关7--11元/个、电扇开关12.5元/个
9、毛巾架:损坏架脚5元/只,损坏不锈钢杆11元/根
10、室内总水球阀:28元/只, 大总闸180元/只
11、电扇:131元/个
其它按学校有关费用定(供热系统设施损坏价格侍后公布)
高安中学学工处、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