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学校园安全学生十条禁令
关于认真学习
“高安中学校园安全学生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主任:
校园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头等大事。学校保卫科根据学生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高安中学校园安全学生十条禁令”,希望各年级组、各班利用年级学生大会的机会或者班会课组织学生一起学习十条禁令,提高学生各类安全防范意识,使全体班主任和学生在学生校园安全方面达到更高的认识,以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安全。
附件:高安中学校园安全学生十条禁令
高安中学校园安全学生
十条禁令
为了建设平安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提出“安全十条禁令”:
1、严禁学生在池塘、河边洗澡及玩耍;
2、严禁学生翻爬围墙、冲击校门及私自上楼顶;
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建议学生勿将数额较多的现金随身保管;
4、严禁学生穿溜冰鞋,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进入校园;
5、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摩的及报废车辆;
6、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盗窃、敲诈、勒索、抢劫等违纪违法活动;
7、严禁学生与社会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以及纠集社会人员到学校解决同学间的矛盾纠纷;
8、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点明火,放烟花鞭炮,违规搭拉电线和使用电器;
9、严禁学生在教室、寝室、食堂、走廊、楼梯、阳台、屋顶等场所打球、追逐嬉闹以及搞恶作剧;
10、严禁学生乱买乱吃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以及携带快餐进入校园。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者按校纪校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性事件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高安中学
2014年11月10日